无人机经营性飞行管理新规即将实施:采用告知承诺制诚信管理 分享到: |
4月18日,在中国民用航空局(下简称“民航局“)例行发布会上,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于彪对《无人机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下简称”《办法》“)做了解读。 在媒体问答环节,于彪表示,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管理和实名登记管理既有关联但又不是一回事:一是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管理是依据《民航法》设定的一项行政许可,属于经济范畴,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秩序以及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而实名登记管理是满足特定时期的管理需要采取的一项行政管理措施,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采集信息。第二两者又是相互关联的,并不重复,“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从6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还没有获批,但是为了确保系统上线平稳运行,民航局计划从5月1日到 5月15日组织测试,届时欢迎无人机企业积极参与。” 来源:澎湃新闻
|
上一篇:6月1日起无人机不能“随意卖随便飞” 下一篇:无人机市场商业化运营:“时”来运转!真正 |
版权所有:2024厦门航空暨无人系统产业博览会组委会
联系人:潘先生 手 机/微 信:188-0182-3515
商务QQ:761199479 E-mail : 7611994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