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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中国AOPA凭啥管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资格   分享到:

  在民用无人机领域的一系列活动中,总少不了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以下简称中国AOPA)的身影,因为从去年开始,驾驶无人机要考训练合格证了,而出来喊话的就是中国AOPA。

  在无人机相关活动中,总被问及是否知道中国AOPA是个什么鬼,由中国AOPA颁发的驾驶员合格证合法吗?那么下面就扒一扒中国AOPA到底有没有实施无人机及其系统的驾驶员资格管理。

  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为中国AOPA创造发展空间

  据中国AOPA官网显示,该协会于2004年8月17日成立,是中国民用航空局主管的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同时也是国际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IAOPA)的国家会员,作为其在中国(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的唯一合法代表。

  行业协会,国际上统称的非政府机构(又称NGO),是一种民间性组织,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而伴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范围、步伐、力度在加大加快。这无形中为AOPA的快速发展和对民用无人机驾驶资格的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国际无人机监管浪潮推动AOPA合法上台

  在通航领域,随着技术进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得到了蓬勃发展,其遥控驾驶人员的种类和数量也在快速增加。

  面对这样的情况,民航局加强了对民用无人机驾驶人员的规范管理。但由于民用无人机的管理规范在全球范围内也是空白,国际民航组织也正在为无人机及其相关系统制定标准和建议措施 (SARPS)、空中航行服务程序(PANS)和指导材料的任务。这些标准和建议措施预计将在明年出台。

  因此多个国家推出了临时性管理规定。于是乎,民航局也出台了临时性管理规定,针对目前出现的无人机及其系统的驾驶员实施指导性管理,并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随时修订,最终目的是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

  下面是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AC-61-FS-2013-20)全文。其中黄色部分:按此临时性管理规定,民航局将无人机驾驶人员的资质管理权授予了中国AOPA,时间是2015年4月30——2018年4月30日,管理范围为视距内运行的空机重量大于7公斤以及在隔离空域超视距运行的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管理。


    

  民航局的批文

  其实这是民航局第二次授权中国AOPA无人机驾驶人员的资质管理,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2015年4月30日,时长一年,日后每三年审批一次。

  国内无人机监管定位模糊情况复杂,中国AOPA任重道远

  “中国AOPA不是公务员单位,颁发的只是训练合格证,不是执照。在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前的特定时期,这个训练合格证等同于执照”,中国AOPA执行秘书长柯玉宝对宇辰网这样解释,并再次强调,“中国AOPA类似于车管所,但不是政府职能部门。”

驾驶员训练合格证图片

  随后,中国AOPA很快出台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审定规则(暂行)》,对驾驶员考试的课程、培训、飞行训练进行了详细地说明。

  同时在第7条指出,由中国AOPA负责颁发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并对训练机构的申请条件、场地限制、课程设置、训练质量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说明。

  截至到2015年9月18日,获得临时合格证的训练机构41家,取得驾驶员合格证的1009人。

 

  至于训练机构收取学费的问题,柯玉宝表示,“这是由训练机构自行决定的,中国AOPA没有市场经营权。”

  那么问题来了,中国AOPA暂行视距内运行的空机重量大于7公斤以及在隔离空域超视距运行的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管理,现在很多消费级无人机基本都在7公斤以下,且娱乐活动不是在室内,就是在空阔地带,是不是就脱离了监管?

  根据前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中,有三种情况可以无须证照管理:

  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

  在视距内运行的微型无人机;

  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很多闯祸的飞行器大部分7公斤以下的消费级无人机,处于监管盲区。

  近年来,我国出现多起航模飞行导致第三方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情况,航模与无人机对公众的安全影响也越来越大。由于目前国家对无人机和航模界定不清,使得这两种飞行器该由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日渐突出。

  按照业内的普遍观点,无人机和航模的主要区别在于:

  有无自主飞行系统;

  无人机有任务载荷,而航模主要用来训练、比赛、娱乐。

  据了解,我国航模主要由国家体育总局下属航空运动管理中心管理,但民航局暂未授权任何机构作为7公斤以下的无人机的管理责任主体。

  目前,我国在无人机监管方面仍然有一段很长的道路要走,而AOPA作为协助政府行使职能的行业监管者,对我国无人机行业的发展有者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路漫漫其修远兮,中国AOPA仍然在努力求索。(来源:宇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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